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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召开第三次宣贯《物流企业分类与评估指标》国家标准和物流企业评估工作会议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07年04月02日14:27 标准化工作部

 

物联标字[2007]5号

关于召开第三次宣贯《物流企业分类与评估指标》国家标准和物流企业评估工作会议的通知
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及计划单列市物流与采购(物资)协会(学会),各物流企业综合评估工作办公室,各会员单位,各大中型物流企业:
  《物流企业分类与评估指标》国家标准公布实施后,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,我会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启动了物流企业综合评估工作,并先后在西安和郑州召开了两次宣贯《物流企业分类与评估指标》国家标准和物流企业评估工作会议。在各地政府物流主管部门支持下,目前,全国28个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,以及香港生产力促进局都已陆续开始了评估活动。第三批A级物流企业名单已经公布,第四批A级企业评估也即将完成。
  为继续深入贯彻执行国家标准,加强物流行业自律,改进和完善物流企业综合评估工作,推广A级物流企业先进经验,不断提高物流企业的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,我会决定召开“第三次宣贯《物流企业分类与评估指标》国家标准和物流企业评估工作会议”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   一、会议时间:
  2007年4月17日报到,18日-19日开会
  二、会议地点:
  昆明官渡大酒店
  地  址:昆明市官渡区关上南路356号
  电  话:0871-7169988
  三、参会代表:
  (一)特邀各地政府物流工作主管部门出席指导;
  (二)特邀第一批和第二批A级物流企业代表参加;
  (三)第三批、第四批A级物流企业负责人和2名助手;
  (四)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物流行业组织代表;
  (五)各地方(行业)物流企业综合评估工作办公室代表;香港物流企业评估工作办公室代表;
  (六)拟申报A级国家标准评估的物流企业代表;
  (七)新闻界代表。
  四、会议主要内容:
  (一)第三批、第四批A级物流企业授牌仪式;
  (二)表彰物流企业评估工作先进单位和优秀物流企业综合评估审核员;
  (三)颁发第四批物流企业综合评估审核员证书;
  (四)第一、二批与第三、四批A级物流企业对话会;
  (五)评估工作经验交流,部署2007年度评估工作;
  (六)各地政府主管部门重点物流企业扶持政策介绍。
  五、会务安排:
  (一)会议共收取食宿、交通和会务费2200元人民币。
  (二)本次会议成立会务筹备组。
  联系人:孙  玲  贺  威
  田丽娜  宁  泊
  电  话:010-68517302、68391105、68391452、68391257
  传  真:010-68580203
  (三)请各参会单位将参会回执于2007年4月10日前传真到会务筹备组。并请第三批和第四批A级企业每单位准备3分钟企业影视资料,于3月15日前发至会务筹备组。
  (四)会议日程:
   4月17日全天报到(昆明机场、昆明火车站有接站)
   4月18日全天会议
   4月19日参观

附件:参会代表回执


二○○七年 二月七日


宣贯《物流企业分类与评估指标》国家标准和
物流企业评估工作会议
参会代表回执
单位名称 
通讯地址  邮编 
联系电话  传真 
参会人员姓名 性 别 职  务 电话 手机
    
    
    
备注:如需订返程机(火车)票,请注明返程时间,航班(车次),起止地点。

注:1、所有参会人员请务必将本回执于4月10日前传真至 010-68580203
    2、4月17日昆明机场,昆明火车站有接站人员

 

责任编辑:标准化工作部